記者從義烏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義烏近日出臺了住房公積金“1+3+1”新政,對原有的公積金管理辦法以及繳存、提取、貸款實施細則進行調整,并新增靈活就業(yè)人員繳存、使用公積金的管理辦法。新政將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將擴大義烏公積金制度的覆蓋面,對繳存、提取、貸款業(yè)務有更明確的規(guī)范。 據(jù)悉,本次義烏公積金政策的調整,主要體現(xiàn)在六個方面:一是“存貸掛鉤”,貸款額度計算方式有改變;二是“提貸掛鉤”,提取加貸款額度有限制;三是適當放寬購房提取時間限制;四是明確加裝電梯可提取公積金;五是繳存比例可隨繳存基數(shù)一起調整;六是放寬自愿繳存人員戶籍限制。 “以往貸款額度是以繳存時間系數(shù)和還款能力來計算,現(xiàn)在以申請日前12個月公積金賬戶月末余額來計算,可貸額是月平均余額的10倍。”義烏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胡潤介紹,該調整對正常繳存的職工家庭影響不大,一般3年未提取就可貸到額度上限。 “提貸掛鉤”,即提取額與公積金貸款額之和不得超過所購房總價款。涉及城市有機更新,選擇回遷房并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提取額與公積金貸款額之和不得超過購房總價和被征收房屋評估價的差額。 新政中,購房提取時間有所放寬,以往提取須在合同備案2周年內或辦理產(chǎn)證1周年內,新政放寬至合同備案到辦理產(chǎn)證1周年內均可提取。此外,新政放寬了抵押人年齡至65周歲,明確了加裝電梯可以提取公積金,可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支付費用,明確單位與職工協(xié)商后,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和繳存比例可在每年7月調整一次,明確靈活就業(yè)人員不再受義烏戶籍的限制,只要以個人名義連續(xù)正常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且符合義烏信用分、人行征信等條件即可開戶,明確全款購買商品房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等。 除新政調整內容外,對于市民較為關心的單獨購買車位、房屋裝修是否能提取公積金等問題,胡潤表示,無論是原有政策還是現(xiàn)行政策,以上情況仍然不允許提取公積金。 對于貸款額度問題,胡潤介紹,義烏單職工申請的可貸額度為20-90萬元,雙職工申請的為30-130萬元。其中,公積金賬戶提取情況和信用評價管理也將成為影響貸款額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胡潤說,如果職工存在騙提騙貸、逾期還款、預轉現(xiàn)不及時等情況,都將納入信用評價管理,對提取和貸款造成影響。 比如:職工A(單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為0,月繳額2000元,不提取的情況下,三年后他申請公積金貸款額度有多少? 該職工A三年后申請貸款前12月的平均月末余額61000元,可貸金額60萬元(不含上浮額度)。 |
GMT+8, 2025-4-17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