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老公一直在鬧離婚,但我舍不得兒子就一直托著,前幾天老公告訴我說,他以前是有出軌,他懷念以前的初戀,在路上正好碰見一個女孩子和他的初戀好像,于是打招呼,巧的是那女孩子也和他的初戀同名字(不同姓),所以他動了心,于是兩個人一直保持聯系,他說請她吃過飯,但手都沒牽過,鬼才信呢,大家都是成年人,荷兒蒙會那么聽話嗎?總之一直有聯系,特別是剛認識那時候,我老公是抱著手機不撒手充著電都在聊,我查了他的手機,于是鬧離婚帶著兒子回了老家,他可能感覺到一個人的孤獨,回家把我和兒子接了過來,他也沒有再聊天,我以為已經斷了,畢竟新鮮感的保鮮期一般就是三個月,沒想到有一天還是被我發(fā)現他們還是有聯系,我氣爆了又說離婚,寫好了離婚協議書,但看到才兩歲半的兒子,自己是真心舍不得,但如果是離婚我負擔不起養(yǎng)兒子的重擔,結婚后我就一直是家庭主婦,沒有經濟來源。他只說我沒事瞎想,只是聊聊天沒有別的。我該怎么辦???要委屈求全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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