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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義烏市工商局公布了8月的消費投訴信息,義烏市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共接到各類消費申(投)訴437宗,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5%;咨詢1013宗,同比上升279.4%。通過調(diào)解,共為消費者挽回經(jīng)濟損失28.89余萬元。其中,有關(guān)交通工具的申訴案件58宗,占申訴總量的13.3%,成為八月義烏消費投訴熱點。
數(shù)據(jù)顯示,在437宗申(投)訴中,商品質(zhì)量類有269宗,環(huán)比下降19.2%,居前四位的分別是日用百貨類59宗,占申(投)訴總量的13.5%;煙酒飲料食品類52宗(主要是大米、啤酒飲料類),占申(投)訴總量的11.9%;家用機械類52宗(主要是汽車、助力車),占申(投)訴總量的11.9%;通訊產(chǎn)品44宗,占申(投)訴總量的8.6%;家用電子電器類38宗(主要是空調(diào)、洗衣機、冰箱類),占申(投)訴總量的8.7%。
義烏市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在分析8月消費投訴情況時指出,有關(guān)交通工具(汽車、助力車等)的投訴仍是消費投訴的熱點。8月,該中心接到有關(guān)交通工具的申訴案件58宗,占申訴總量的13.3%。主要投訴的內(nèi)容包括銷售方未按訂車約定時間交車、汽車出廠時帶來的質(zhì)量問題、車主在使用過程中操作不當帶來的糾紛、汽車維修保養(yǎng)過程中產(chǎn)生的糾紛等。
對此,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消費者在購買交通工具前,應詳細了解所要購買產(chǎn)品的相關(guān)性能、優(yōu)缺點及其他消費者使用后的情況,貨比三家,無論價格上還是配置方面,都要詳細了解后再決定是否購買。購買時,要仔細檢查需要簽訂的訂購文件,以及保險、售后服務等信息。保存好憑證憑據(jù),便于更好地為自己服務,減少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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