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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向他人購買毒品販賣,白某、黃某明知是毒品,而為他人運輸毒品,鄭某等三人的行為因涉嫌販賣、運輸毒品罪分別被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2010年4月下旬,范某欲從鄭某處以一克340元的價格購買毒品“冰毒”,總計600克。鄭某接到范某的定購后,因手中沒有毒品,遂與外地的丁某聯(lián)系,要購買600克毒品“冰毒”用于販賣,并提出在其將600克毒品“冰毒”賣出后,再支付其購買毒品“冰毒”的20萬元錢。
2011年5月5日,白某、黃某在明知所運送的物品是毒品的情況下,將藏匿在一套音響內(nèi)的十二袋“冰毒”(經(jīng)鑒定,總重量為593.7克)運輸至本市,并按照事先約定,將毒品交給鄭某。當日,警方抓獲鄭某、白某、黃某,并在鄭某租房處搜查出十二袋無色晶體狀物。
該無色晶體狀物經(jīng)蚌埠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shù)研究所鑒定,總重量為593.7克,且在該檢材中均檢出“冰毒”(甲基苯丙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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