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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考當天,準備參加考試的高三學生劉某某被潑強堿一案的犯罪嫌疑人劉某,于7月15日被四川省德陽市旌陽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批準逮捕。
經(jīng)審查,18歲的犯罪嫌疑人劉某與被害人劉某某本是堂姐弟,兩人相處一直比較融洽,但是劉某卻對堂姐劉某某產(chǎn)生了超越姐弟界限的感情,希望做堂姐劉某某的戀人。某天,劉某在劉某某的QQ空間里看到了劉某某和楊某的合影,便認定劉某某和楊某好上了,便怒火中燒,決心對劉、楊二人實施報復。
2011年5月22日晚23時許,劉某跟蹤楊某,欲用刀將其殺死,在行至楊某住所后,趁楊某不備用水果刀將楊某頸部劃傷后逃跑,經(jīng)法醫(yī)鑒定楊某所受傷為輕傷。此后,劉某又先后兩次在網(wǎng)上購買了氫氧化鈉固體,自己用水稀釋成液體,并于6月7日高考當天早上在劉某某住所樓下等其下樓,伺機作案。早上6時50分許,劉某某下樓行至單元門口準備去參加高考時,早已在此守候的劉某用事先準備好的氫氧化鈉溶液向其潑灑,致劉某某面部和胸部大面積受傷。
目前劉某某的傷情正在鑒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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